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doc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www.ptdp.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12152,传真号码:3013496,通信地址:普陀区中大街125号,邮政编码:316100,电子邮箱地址:ptfgj@putuo.gov.cn。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站上直接填写《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或普陀区效能办举报。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13815,传真号码:3013496,通信地址:中大街125号,邮政编码:316100。
舟山市普陀区效能办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通信地址:北安路255号,邮政编码:316100。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舟山市普陀区政府,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通信地址:北安路255号,邮政编码:3161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316100。
公民版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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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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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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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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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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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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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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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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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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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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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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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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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光盘□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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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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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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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单位版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_____年第_____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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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信
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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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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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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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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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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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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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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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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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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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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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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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纸质□光盘□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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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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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以你单位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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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
补正申请通知书
______年第______号
______:
本机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______年第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______年第______号
______:
本机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______年第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提供你所申请的信息,届时请:
□到以下地点______获取;
□注意查收邮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上述地点办理缴费手续或将费用汇至以下账户:______。
特此告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______年第______号
______:
本机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______年第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______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______。
特此告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______( )第______号—不告
______:
本机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年______第______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
□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公开后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申请受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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